高山茶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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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○退換貨政策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鑑賞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請勿拆開使用,並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。若商品如經拆封、食品接觸空氣,使用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將無法進行退換貨。
若辦理退換貨,無法經由超商辦理退換貨,請務必貨到 7 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購買單號,錄影存證完整檔案及圖片作為辦理退貨的憑證(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保持完整包裝)。
我們會於 7 天內請宅配人員到府取件(商品連同發票,註明辦理換貨或退款、詳細說明狀況及簽名,三聯式發票請蓋公司發票章)。
如您不方便以宅配收件方式辦理瑕疵退換貨,也請您在通知退貨後 7 天內寄還退貨商品予我們,則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我們在收到商品後會立即為您辦理,並於退還款項時一併退還寄送郵資(郵資上限100元)。
○退換貨標準
已超過7天鑑賞期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茶葉屬於食品類商品,考量到衛生因素,您所退回的商品須為未經使用過之完整新品,並請保持商品本身、與其附件、發票等所有附隨資料的完整性,並請您以送貨使用之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若您購賣之商品為食品類商品,請勿拆開包裝,一經拆封讓包裝內食品接觸空氣,將無法退換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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